绝大多数人都会经历甜蜜的爱情步入婚姻的殿堂,但执子之手容易,与子偕老却未必。俗话说,“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”,不妨从别人离婚的故事中,总结经验教训,而后好好维护和经营自己的婚姻。
携手共度半个世纪,即将走过人生的终点,80岁的婆婆却要和90岁的爹爹离婚。近日,法院家事法庭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,作出准予两人离婚的判决。
周婆婆说,1958年,她和比自己大10岁的钱爹爹结婚,两人都是再婚。婚后,钱爹爹长期对家庭不尽责任和义务,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和经济发生矛盾,她曾于2004年12月诉讼过离婚,2005年5月,法院判决不准离婚。
其后,钱爹爹长期在外租住,2006年3月,周婆婆再次诉讼离婚,因房屋纠纷,被迫撤诉。如今周婆婆与钱爹爹分居长达5年之久,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,所以再次到法院要求离婚,依法分割共同财产。
庭审中,钱爹爹表态,既然周婆婆坚持离婚,他也同意。但是,2004年,因为房子等经济问题发生矛盾后,周婆婆就外出居住至今,双方吵闹的主要矛盾是为经济和生活琐事。
经审理查明,周婆婆和钱爹爹再婚时,周婆婆带有一子一女,钱爹爹带有一子,再婚后共同生育一子。双方于1981年离婚,1991年复婚,复婚后夫妻关系较好,双方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经济问题。
据了解,周婆婆和钱爹爹之所以为经济问题争执不下,其实都不是为了自己,而是希望多少能为各自的子女留下点遗产。
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,法院判决,准予周婆婆和钱爹爹离婚,并且争议房产双方各分得一半。
“家事法庭法官”认为,周婆婆和钱爹爹都是耄耋老人,本应相互扶持,互相关爱,共度晚年。但自从2004年,为房子等经济和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,周婆婆即离家分居,期间曾二次诉讼过离婚。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及撤诉后,周婆婆并未回家居住,双方仍继续分居,夫妻关系并无好转。在法院多次做工作后,仍然未果,最终还是未能挽救这段携手半个世纪的姻缘,实在令人痛心,真的希望老人们能把身外物看得淡泊些,毕竟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不容易。
国家心理咨询师点评认为,首先无论什么年龄都应该有结婚离婚的自由,对于老年人离婚虽然惋惜,但也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。具体到本案中,导致他们离婚的原因应该是多重的,但归根到底是他们都爱子心切,都希望在人生最后的时刻给孩子们留点什么,所以才会导致最终的离婚。所以希望老人们尽量过好自己的生活,记住一句俗话“儿孙自有儿孙福,莫与儿孙作远忧”。
(责任编辑:滕小兰 实习编辑:李健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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