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舆论:社会学家细解老人婚姻

2009-07-29 07:13:0039健康网社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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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提示:从客观因素来说,社会上很多人还对老年人的再婚要求感到不理解,认为都好大一把年纪了,还结什么婚?他们不理解老人的精神需求。老年人再婚问题已引起社会关注。<br><br>
舆论:社会学家细解老人婚姻


 

  贵阳市婚姻家庭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钱淑芳介绍说,由于工作关系,她目睹和听到过许多儿女阻碍老人再婚的种种理由。儿女的心态主要有以下几种:

  一,面子说

  在一些子女看来,老人再婚是一件“丢人”的事,有损自己的面子。一些子女表示,别人家的老人要再婚可以理解,但这种事情假使发生在自己家里,那是非常难接受的。

  二,赡养说

  子女认为,一旦自己的父母去世,“莫明其妙”地还要承担起赡养“外人”的责任,谁乐意摊上这种“苦差事”?所以,他们坚决反对老年人合法地再婚。

  三,财产说

  子女们往往从经济角度来考虑老年人再婚的问题,担忧父母的遗产会流入“他人”之手,所以给予阻挠。不少老人正是主动放弃,为了免除儿女的“后顾之忧”,或者没有再婚,或者选择“非婚同居”。“保姆”说一点子女面对社会生活中的压力,迫切希望老人能在家里分担一些负担,可以照顾一下孙儿孙女,能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。这部分老人在家中或多或少地扮演着“保姆”的角色。一旦老人再婚组成新的家庭,必然在精力上与儿女家庭的需求不能两全。

  老年人婚姻现状:难圆与尴尬

  家住贵阳市花溪区的徐应昌老人不久前走进当地法院,一纸诉状将老伴告上法庭,要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。老人要求离婚的理由非常简单,就是夫妻俩较长期没有生活在一起了。

  负责办理此案的贵阳市花溪区孟关法庭李海忠法官介绍说,原告与被告结婚已经几十年,孩子都已成家立业。徐应昌老人的老婆因要照顾孙儿,为了省去每日奔波,就干脆住在了孩子家,老两口过起了分居的生活。一段时间后,徐应昌老人终于无法忍受这种安排,以夫妻长期分居、感情不和为由,向孟关法庭提起了诉讼。

  尽管经过调解,双方最终没有离婚,但这个案子却折射出了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,即老年人的婚姻是否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?作为老年人,是不是应该牺牲自己正常的家庭生活?

  实际上,为了顾全子女,老年人都渴望晚年生活幸福。曾经在民政部门担任领导的王海晨退休后,邀约几个朋友成立了一个婚姻家庭建设协会,在协会的工作中,他接触到了很多遇到婚姻问题的老年朋友。他说,绝大部分的老年人在丧偶或者离异后,要求重新组织家庭的愿望十分强烈。在过去的调查中,他们获悉,7成以上的老人都有再婚的要求,而真正可以再婚的只有10%左右。眼下,老年人婚姻方面最为突出的问题是“非婚同居”,还有就是由于子女长期在外而形成的“单身老人”现象。

  贵州省老龄委综合处副处长徐勇说,我国现在的老龄人口已经达到1.36亿以上,占总人口的10.4%,依照联合国的相关评价标准,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。

  有关专家认为,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婚姻是个无法绕开的问题,社会的关爱以及世俗的看法和老年人自身观念的转变,是决定他们能否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最主要因素。

  看来,如何看待老年人再婚还是个深远的问题。

(实习编辑:黄家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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